2013-01-17 15:32:08 文章来源:南宁海关政府网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复印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 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近期5寸或6寸竖版生活照1张(全身彩色,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身高、报考职位)。
(三)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如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
2.身份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研究生学历另附本科学历、学位复印件);
4.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近期5寸或6寸竖版生活照1张(全身彩色,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身高、报考职位)。
(四)其他人员
以“其他人员”身份报考的考生,除需提供与社会在职人员或待业人员相同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报考身份情况说明。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2.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3.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在面试报到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4.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四、请考生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南宁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771-5368962、0771-5368960
传真电话:0771-5368297
互联网联系邮箱:nnhgrjc@163.com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1号南宁海关人教处;邮编:530029
特此通知。
南宁海关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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