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8 10:05:58 文章来源:杭州海关政府网
2013年杭州海关公务员考录面试人员准备材料通知(2)
2.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工作身份的材料;待业人员提供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加盖公章);
3.身份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另附本科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6.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2.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3.考生面试报到时提交上述材料,请以普通大信封装袋,封面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码、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复印材料不再退还。
4.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5、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杭州海关门户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571-86666660,86666543 传真电话:0571-87267010
特此通知。
杭州海关
201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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