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26 16:51:17 文章来源: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济宁城区道路交通协管员选用简章(2)
2、招聘单位在网上确认期间,进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完成网上确认操作。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网上确认工作。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网上确认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下载打印《2013年济宁城区道路交通协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于规定的时间到济宁人才大厦按现场认定程序办理报考手续。报名人员需向选用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张及有关证件。选用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身体初检,市人社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体初检合格且通过资格审核的,缴纳考务费,然后将一份《报名登记表》留存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后,于2013年2月22日— 24日登录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jiningrsks.gov.cn)或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jnsi.gov.cn)的“《2013年济宁城区道路交通协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为减轻特困家庭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现场认定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可免收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高校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报考人员的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五、考试
考试为公共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
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公共理论知识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jnsi.gov.cn)公布。
六、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以不低于选用计划数1.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首先按选用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成绩依次递补。
考核合格者,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成绩依次递补。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选用
考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jnsi.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管理
城区道路交通协管员岗位为由政府出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按目前的政策规定,交通协管员在岗期间享有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及绩效考核补助。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交通协管员签订岗位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最长三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对交通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政策咨询电话:0537— 2939030 296791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7—2967978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公安局
2013年1月23日
企业微信客服
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