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31 09:43:01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10. 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11. 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考生对所有报考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报考材料信息虚假或不详实的,按照规定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面试考生分组名单公布。招录机关将于2013年3月11日前在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3.吉林省国家税务局面试确认方式分为电话确认或发送电子邮件确认(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面试确认即可)。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431-88994065、0431-88994069。请入围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电子邮件确认: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发送邮件到gshr2013@sina.com进行确认,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确认参加吉林省国税局××××××××××(报考职位代码)职位面试”(如:李丹确认参加吉林省国税局0703081001职位面试)。我局将在2个工作日内以“面试确认信息收悉”进行回复。逾期未拨打指定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应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放弃声明请特快专递寄至吉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地址:长春市长春大街358号,邮编:130042)。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放弃声明的,有关情况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www.jl-n-tax.gov.cn(发布招考工作最新消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本网站公务员招录栏目内容,有关面试资格复审分组名单、面试考生分组名单、体检和考察等要求将通过本网站发布。体检工作将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
5.请面试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一: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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