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31 10:12:57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区国税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3年3月16日-3月22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公布。
四、资格复审
考生须于2013年3月13日至3月15日上午,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楼(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陶利东街)。乘车路线:乘坐5路、21路、34路、78路公交车到天瑞体检中心站(小南国酒店往南)下车,往南走200米,十字路口左拐前行300米路南即是。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必需提供从网上下载的报名时提交的原始登记表)。
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职位无要求的除外)。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