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31 11:14:58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4、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其他材料:
(1)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加盖院系党总支公章)和学生证复印件。
(2)考生身份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证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面试阶段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考生,与我单位说明情况后可在考察前提供。
(3)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考生身份为“其他”的,需详细说明本人最近一次全日制学习或就业至今的经历。
(三)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3号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机关干部人事处,邮编100035。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材料恕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材料已收到。
考生需对所提供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逾期未进行邮件确认或未邮寄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我委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拟定于3月上旬择日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事宜将于近期陆续公布到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站或紫光阁网站(www.zgg.org.cn),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查询。
联系电话:010-68850601 13811234373
联系人:乔懿君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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