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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2)

2013-02-02 11:03:29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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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2)


  二、面试安排和要求

  面试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报到、面试、体检,迟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一)报到和资格复审

  时间:2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30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116号新疆检验检疫局办公楼4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991-4640471。

  (二)面试

  1.方式:结构化面试

  2.时间:2013年2月27日至28日

  3.地点: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116号(乘车方式见附件1)

  5.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在面试开始前到达候考室。截止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成绩公布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2. 考生可在3月1日后登陆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面试及综合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安排

  1.面试结束后,电话通知各职位综合成绩最高者参加体检。

  2.体检项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定的项目。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并随带身份证,以便工作人员核对身份。

  4.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含3倍)的,根据计划录用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并按照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3.体检定于2013年3月1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合格者,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宜

  (一) 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 准考证及复印件一份;

  3.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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