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2 15:08:37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2013年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重庆市邮政管理局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面试时间及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定于2013年2月27日上午9时举行。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地点
详细地址:重庆市邮政管理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二路40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行200米)。
交通路线
面试考生可乘坐809、859、426、465、886、245、602、133、151、BRT01路公交车至新牌坊(西)站下车。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2月5日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双确认。电子邮件发送到wydwww999@163.com,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重庆市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短信确认使用报名信息表上填写的手机号,将确认参加面试的短信发送到13650555392。届时如未确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确认后逾期不到者,按有关规定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3年2月5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书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四、资格预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5日前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及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重庆市邮政管理局,进行资格预审。报考定向招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要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考生预审材料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月26日下午1点30分至5点
复审地点:重庆市邮政管理局501房间(渝北区新牌坊二路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