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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2)

2013-02-06 17:14:58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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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8.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注意事项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国家税务总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10-63417207,工作邮箱为gwy2013@chinatax.gov.cn。请入围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上述邮箱发送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面试确认”,邮件中请将填好的《考试报名登记表》作为附件一并发送。无故逾期未发送确认邮件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请复印一份,于2月22日之前,寄到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公务员管理处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邮编:100038,请在信封注明“资格复审材料”。

  4.关于体检工作安排。体检时间为3月4日上午。我局将在面试结束后,通知考生入围体检及考察的情况,请考生保持通信方式畅通,并安排好个人事务。

  附件一: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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