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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2-15 12:14:23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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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山东社会科学院是中共山东省委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始终坚持以科研为中心,立足山东,面向实践,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为主攻方向,突出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努力建设成社会主义新型一流智库。全院设有13个研究所,7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和4个省级研究中心。现有职工425人,在职289人。有228人获得了社科研究、出版、翻译、图书资料等8个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中正高职59人,副高职87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5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1人,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人,齐鲁文化英才4人,“泰山学者”岗位特聘专家1人,山东省十佳理论工作者6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批准,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2年2月7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在2013年7月底前取得岗位所需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sdass.net.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可来我院现场报名或通过邮寄材料报名,同时报送至我院人事处邮箱:skyrsc@163.com。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3月20日

  现场报名地点:济南市舜耕路56号科研综合楼1205房间,邮编:250002

  报名材料包括:《山东社会科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研究生毕业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博士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复印件。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取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分析能力、科研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等方面内容。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30分钟,满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福利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涛

  联系电话:0531—82704527

  山东社会科学院

  二〇一三年二月七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山东社会科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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