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16 10:05:58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由考生提供,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存档备查。逾期及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复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候考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考生须按要求进行顺序抽签,并签订保密协议。
2、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侯考室前请将所携带的通讯设备、行李物品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仅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侯考室。
五、考察和体检
(一)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一名考生为考察、体检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体检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二)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体检费用由我局负担。
(二)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联系人:何月甜
电 话:020-85125172
传 真:020-85125230
电 邮:heyt@serc.gov.cn
特此公告。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
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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