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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中国海监总队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

2013-02-16 10:58:18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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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中国海监总队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

  根据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现将中国海监总队2013年度公务员招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 2013年3月1日上午 9:00。

  面试考场:国家海洋局机关大楼东配楼五层5号会议室。

  候考室:国家海洋局机关大楼东配楼五层6号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

  乘车路线:

  1、公交:乘1、15、37、52路公共汽车到南礼士路站下车,到南礼士路口向东直行约50米即到;

  2、地铁:乘地铁1号线到南礼士路站A口出站,向东过南礼士路口直行约50米即到。

  三、面试确认

  考生请于2月20日17:00之前,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进行面试确认。

  确认电话:010-68047724

  电子邮箱:cmsgwy2013@126.com

  邮件标题:职位名称+考生姓名

  邮件内容:我确认参加中国海监总队公务员录用面试,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手机号*********。

  邮件附件:附有照片的《考生报名登记表》。

  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对于进入面试的考生在确认参加面试后放弃面试资格的,最迟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招录机关。未事先告知而随意放弃面试的,我们将把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面试资格复审

  (一)邮寄材料

  通过面试确认的考生,须于2月20日前将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考生)、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同意报考证明(在职考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1寸彩色免冠照片、2寸彩色免冠照片各2张(与报考时照片同一底板),寄至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号中国海监总队人事处收,邮编:100860。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资料。

  (二)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本人于2月28日下午14:00-15:00到国家海洋局机关大楼东配楼四层404房间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三)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

  1.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

  (2)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1份,并粘贴照片;

  (3)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1份,并粘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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