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16 11:52:28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2013年度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2)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盖章)原件、复印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请携带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体检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3:1;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为1:1。
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的,根据计划录用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并视情况按照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安排在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具体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宜
㈠进入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2月20日(周三)前按公告上的联系电话告知我单位,并提供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局将对该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供今后招录时参考。
㈡面试费用免收,体检费由我局承担。考生食宿、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㈢联系电话:33606137;联系人:徐老师、彭老师。
附件1: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3年度公务员招录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3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候考时间安排
附件3: 面试地点和乘车方式
附件4: 面试通知书
附件5: 同意报考证明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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