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16 13:07:57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2013年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2)
(4)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或应届毕业生以低学历报考者,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201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七)一份。
(7)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户口所在街道办出具的《失(待)业证明》(见附件八)原件。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2013年3月8日(周一)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8)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
(9)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考生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3.在读非应届毕业的硕士或博士(指按正常的教学计划,不能在2013年7月前毕业的考生),无论以何种学历报考,一律不予录用。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停止对该考生的后期各项工作。
4.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和享受低保人员,如提供考区认可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将由我单位按一定标准承担考生本人面试、体检期间食宿和体检费用。
5.面试确认后,考生应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如联系方式再有变动,应及时电话告知所我局人事处。
6.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国家公务员局(www.scs.gov.cn)、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网站(www.zjhw.gov.cn)网站进行公告,敬请关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思源;
联系电话:020-83315881;
传真:020-83315881;
电子邮箱:rsc@zjhw.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63号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人事处(邮编:510110)。
九、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 庄儒仲 020-83315926。
附件:
2.面试地点示意图
3.面试确认单
4.考察联系表
5.放弃面试声明书
6.报名推荐表
7.报名登记表
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
201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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