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17 09:22:31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2013年2月18日至20日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进行面试确认,请考生确保联系畅通。确认时,将核对考生报考信息,如: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毕业院校、专业、联系电话等。考生也可主动与我局进行面试确认。
三、资格审查
1、时间:2013年2月25日-2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
2、地点:吉林检验检疫局机关大楼三楼310室(长春市普阳街1301号)。
3、审查内容: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加贴照片),身份证、外语等级证和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单位人事部门的关于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应届毕业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公章。
社会在职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职位要求的卫生检疫工作经验证明(需加盖公章)。如果考生对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部分材料确有困难暂时无法提供的,须经吉林检验检疫局同意后,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考生身份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四类人员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面试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2月27日—3月1日,每天上午9:00开始面试,请每天面试的全体考生务必于面试当天上午8:20前到达候考室,参加面试顺序抽签。截止当天上午8:5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考生全天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