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19 16:38:38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2013年度国家旅游局公务员考录面试公告(2)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面试确认通知中要求邮寄材料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2、考生参加考试时不得使用手机、寻呼机、电子记事本、计算器、字词典等工具和设备,违反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3、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需至少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局人事司。凡随意放弃面试的,我们将把考生情况记录在案。
六、体检和考察
1、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我局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组织考生体检;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机构进行,费用由我局承担。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对具有弄虚作假、隐瞒影响录用病史等行为的报考者,不予录用。
2、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和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范围,按综合成绩递补。
3、考察和体检人选确定后,我局将电话通知考生,未入选者不再通知。
4、我局将组成专门考察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安排拟录用人员在我局相关部门见习1个月(见习期内我局负责安排住宿,给予适当补贴)。考察有不适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不予录用。
七、咨询与监督
我局考试录用公务员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为010-65201937。
国家旅游局人事司
2013年2月17日
附件: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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