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2 13:26:57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甘肃电监办2013年公务员招考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职位 | 职位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进入面试最低分数 | 备注 |
市场与价财监管处工作人员 | 0903376001 | 田甜 | 613162101827 | 103.2 | 面试调剂考生 |
二、面试确认
面试人员须于2013年2月2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面试确认。电子邮箱地址:chewx@serc.gov.cn。电子邮件只需按规格填写主题:职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面试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同放弃面试。
如考生自愿放弃参加面试,须于2月24日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传真至我办,并电话确认是否发送成功。传真号码:0931-2954805。
已确认参加面试而又随意放弃考试的,将记录在案。
三、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26日上午10时至12时到甘肃电监办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67号黄河家园4号楼10层综合处,乘20路、142路、103路公交车到黄河家园站下车。
(二)所需资料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并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4.身份证。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准考证号)。
6.其他材料:
(1)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和学生证。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的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待面试时再提供报名推荐表。
(2)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户口卡复印件。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