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3 09:36:27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各1份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主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4.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英语、计算机水平证明原件及各1份复印件;
6.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并贴一寸彩色照片);
7.一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要写上姓名)。
以上需粘贴和提交的照片均应与网上报名时的上传照片一致。
缺少上述证件及材料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排名情况,依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五、其他事宜
(一)参加面试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并注意行程安全。
(二)联系人及电话:毛宝宝,0311-89251523。
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
2013年2月18日
相关内容推荐:
信息汇总——2024国考公告专题 | 职位检索 | 历年进面分数线
笔试课程——2024国考笔试课程 | 国考交流群 | 在线咨询
企业微信客服
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