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3 10:40:04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2013年西藏自治区气象局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2)
四、面试资格确认
(一)面试确认
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2月25日18:00前务必以电话或电子邮箱确认参加面试,确认电话:0891-6320741,邮箱地址:bj20007@163.com。逾期未确认的视同放弃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27日(星期三)09:30-18:00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西藏自治区气象局预警楼3楼人事处综合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我局将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照片及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须提供的材料明细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等);
2.笔试准考证;
3.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贴照片);
4.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5.报考专业岗位有工作经历和专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6.考生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背景底色系浅色,并在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和报考职位代码,字迹端正清楚)。
五、面试安排和要求
(一)面试时间
2012年2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开始。
(二)面试地点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预警楼2楼会议室。
(三)面试要求
1.面试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在每场面试开始前进入候考室,上午8:30进入候考室,上午8:5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进入候考室的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在面试区域逗留,不得再进入候考室。
2.参加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备复查。
3.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的,需按照要求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