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3 11:45:20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3)
④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2.在读非应届毕业的硕士或博士(指按正常的教学计划,不能在2013年7月前毕业的考生),无论以何种学历报考,一律不予录用。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停止对该考生的后期各项工作,并将考生情况记录在案。
3.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同时,广东海事局将按一定标准承担特困考生(提供学校出具的特困生证明)和享受低保考生(出具民政部门制发的低保证)本人面试、体检期间食宿、交通和体检费用。
4.面试确认后,考生应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如联系方式再有变动,应及时电话告知广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5.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国家公务员局(www.scs.gov.cn)、中国海事局(www.msa.gov.cn)和广东海事局(www.gdmsa.gov.cn)网站进行公告,并通过广东海事局2013年考录QQ群及时发布,敬请关注。
6.广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20-84099798、13724149848;
自动传真:020-34284555(无人值守);
电子邮箱:GDMSA_HR@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20号广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510230);
QQ群号(注意,并非QQ号):295033397。
(申请加入QQ群时请以“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作为验证信息)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招录公务员监督电话:010-65293731。
附件:
4.面试确认单
5.考察联系表
6.放弃面试声明书
7.报名推荐表
8.面试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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