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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2)

2013-02-23 14:27:15 文章来源: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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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2)

  报名人数超过1:1比例的,按照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中共党员,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获得者,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其他荣誉称号获得者优先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依次筛选确定考核人选。

  (二)考核

  区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组成2至3人的考核组,到考核人选所在学校(单位)、档案存放地进行考核。

  考核时间:2013年3月26-4月3日

  考核内容主要是认定考核人选提交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综合表现。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班级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已参加工作和签订就业协议的要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核可采取查阅档案及原始记录、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三)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于资格审查、考核、审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张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合格后,由组织人社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行政关系转移等手续后,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招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咨询电话: 0533-2179991

  监督电话: 0533-2869551

  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

  2013年2月21日

  附件1、国家“985工程”高校名单

  附件2、国家“211工程”高校名单

  附件3、2013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附件4、2013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附件5、2013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自荐书

  附件6、2013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诚信承诺书

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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