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6 13:51:26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2013年度青海省气象局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2)
四、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月28日14∶30—18∶00到青海省气象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否则按弃权处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
(1)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2)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如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气象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面试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方法
每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按照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的计算方法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若现有岗位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注意事项
1. 报销面试考生单趟交通费(火车、汽车硬座)、面试期间住宿费用以及体检费,请考生保留并上交相应票据。
2.乘车路线:西宁火车站乘专线1路到电信局站下车向东150米或汽车站乘9路公共汽车到气象巷下车即到。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蒲继学
联系电话:0971-6116498 13897490926
传 真:0971-6116498
电子邮件:pujx1967@163.com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19号
邮编:810001
青海省气象局
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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