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1 21:10:01 文章来源:滨州滨海新区网站
2013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雇员简章
根据《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暂行办法》(滨编〔2007〕4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名额、专业
北海经济开发区农民工工资清欠中心工作人员10人,不限专业。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3月1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违法行为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在以往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或其他考试中被相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不符合报考的人员,以及存在其他规定要求不符合报考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3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周末除外)。
(二)报名地点: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政务大楼后楼接待室(由滨州市沿205国道北行15公里处至滨州港路牌右行,沿237省道直行上疏港路,至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下疏港路,西行5公里。总里程100公里左右)。
(三)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复退军人同时提交《士兵退伍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以上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提供《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两材料见附件,登记表用B5纸张打印)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有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报的,代报人员同时出具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四、资格审查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等相关事项将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网站予以通告。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考务费100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随时取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