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测和资格复审
3月16日至3月20日,报考人员本人(含报考森林公安职位的报考人员)到济南人民警察职业培训学院(历城区仲宫镇南侯村301号,济南市看守所东邻)进行目测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为上午8:3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参加目测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3年3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但经招考部门同意,也可在体能素质测评前提供。
(三)现场缴费
报考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目测和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交纳考试考务费120元(每人每科40元),其中,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按照《2013年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场审核资格,办理减免手续。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于2013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三科。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各级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C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专业科目三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笔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评分标准。
笔试时间:
4月13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13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4月14日上午 9:00-10:30 公安基础知识
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笔试结束后,按照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hrss.gov.cn)查询。
(二)面试
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计划和规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每人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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