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2 13:04:26 文章来源:临沂人事网
2013年临沂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2)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现场目测、网上初审、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6:00。
现场目测时间:2013年3月16日8:30-3月19日17:00。
缴费时间:2013年3月16日9:00-3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
http://www.lyrs.gov.cn(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http://rsks.lyrs.gov.cn(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及《2013年临沂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并在指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需上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本人或串通他人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对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现场目测。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由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时间(2013年3月16日8:30-3月19日17:00)内到临沂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院内(北城新区天津路与沭河路交汇处向南100米路西)进行现场目测,领取并填写《现场目测登记表》,同时提交与报名同底版的1寸免冠照片1张。报考人员本人逾期不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的,视作放弃。
3、单位初审。用人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以及现场目测结果,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报考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报考者补充。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指定时间(2013年3月16日9:00-3月21日16:00)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临沂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3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120元(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3月20日(8:30—17: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市人才规划大厦)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确认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3年3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其他
对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