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9 10:28:40 文章来源:烟台莱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2013烟台莱山区选聘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简章(3)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职位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范围。如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211”、“985”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山人才网公布。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除特殊情况经招考机关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进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免交该项费用)。
3、考察
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在注重了解综合素质、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的同时,突出对德的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莱山区人才网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于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由组织部门在区直部门和街道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统一分配,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4、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
咨询电话:0535-6891572
监督电话:0535-6891730
附件:
3、证明材料式样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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