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0 14:45:07 文章来源: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个人报名及资格初审
3月24日前将电子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发送至dysrsjrsk@163.com。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电话通知。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通知
3月26日下午1:30至5:00,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人力资源市场(黄河路153号交警大队对面)3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组织面试
由局领导、大厅管理单位和局信息网络服务中心组成面试考核小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被录用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与灵活就业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拟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工资待遇试用期为1500元/月,转正后执行2100元/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6-8382002。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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