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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岛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翻译人员简章(2)

2013-03-29 08:47:36 文章来源: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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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岛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翻译人员简章(2)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全程要求考生运用外语答题,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外语实际运用水平。面试从4月13日开始,具体时间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qda.gov.cn)及青岛开发区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qkrsrc.gov.cn)公布。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拟进入笔试人员。

  (二)统一笔试

  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根据市统一要求,须在4月15日9:00-17日16:00登陆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笔试报名,参加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A类综合知识,不指定教材。网上报名、缴费、参加笔试等有关事宜,考生可于4月2日后登陆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qda.gov.cn)查看《青岛开发区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四、成绩核算

  按面试、笔试成绩分别占70%和3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核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须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青办发〔2010〕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

  本简章解释权属青岛开发区人事局,其他未尽事宜由青岛开发区人事局负责解答。

  政策咨询电话:0532—86988557

  监督电话:0532—86988585

  一般在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接听电话。

  附件1:青岛开发区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翻译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青岛开发区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翻译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面试诚信承诺书

  青岛开发区人事局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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