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2 09:35:01 文章来源:未知
2013年山东省临沂市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2)
2、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于4月11日至4月17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报名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复审与网上打印准考证。4月19日至4月21日在我市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于4月25日开始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1)《山东省临沂市2013年引进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原件各1份,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和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名岗位涉及专业研究方向的人员,须提供毕业院校(院系)出具的关于研究方向的证明。
4、面试。4月27日至4月28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不足1:3的全部纳入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作为考察人选。
5、考察。5月中下旬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工作实行百分制评分。如考察成绩并列,按其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考察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
6、公示。6月上旬对拟录用人选在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临沂党建网上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引进人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依据考察成绩等额依次递补。
7、录用。从6月下旬开始,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证件的引进人选办理用人手续,未取得的取消引进资格。2013年上半年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应于2013年7月31日之前报到。2013年下半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于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应证件之日起1个月之内报到。
(二)企业
报名应聘企业单位职位的,按引进计划表所留联系方式,直接联系用人单位报名,按企业要求进入后续引进程序。
四、相关待遇
1、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安排科级职务,享受相关待遇;县区、开发区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根据岗位性质,分别享受科级或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2、企业、医院和科研院所引进人员,除享受用人单位有关待遇外,工作一年以上可按规定享受我市高学历人才津贴(连续5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
五、其他事项
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lyrs.gov.cn)、临沂党建网(http://www.linyidj.gov.cn)、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lyrs.gov.cn)为本次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报名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引进工作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沂市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东省临沂市
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
附件4:诚信承诺书
附件5: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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