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您当前位置:山东人事考试网 > 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13年青岛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2013年青岛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2013-04-02 14:52:13 文章来源:青岛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公告汇总 刷题资料 网络课程 在线咨询
点击订阅
山东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卫生

2013年青岛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五、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教育体育系统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其他岗位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有关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的处理。

  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数据库。

  六、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同一岗位招聘多人的,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前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参加考试,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体检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12333.gov.cn)上予以公布。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认定:往届毕业生以学历证书为准,应届毕业生以就业推荐表为准。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书须在网上报名前取得。

  5、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

  0532-82288273,18853223046

  胶州市教育体育局政工科电话:0532-82233977

  胶州市卫生局政工科电话:0532-82289053

  胶州市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532-82288031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附件:2013年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图书

更多>
(编辑:admin)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