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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岛市乡镇卫生院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简章(2)

2013-04-03 10:51:55 文章来源:青岛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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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岛市乡镇卫生院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简章(2)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各有关区(市)卫生局、人社局对报考本区(市)单位的报名情况进行审查,并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3、网上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网上初审通过后,下载打印《青岛市2013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全科医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5月9日9:00至11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根据专业,笔试考临床医学或中医学一科,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有关信息在青岛市人事考试网发布。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上午9:00—11:00

  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卫生局、市人社局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三)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各区(市)卫生局、人社局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指定时间内携带《青岛市2013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全科医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有关材料,交招聘地所在区(市)卫生局、人社局审查盖章。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周内完成,由各区(市)卫生局、人社局组织,主要面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志愿态度。

  (五)成绩核算。

  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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