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9 15:59:57 文章来源:淄博博山政务网
2013年博山区从退伍大学生中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2)
四、考试、考核方法及内容
1、考试为笔试(占30%)。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考核为档案分(占70%)。
具体为:1、党员10分;2、在部队服兵役期间优秀党员每次5分、优秀团员每次3分、一等功每次30分、二等功每次20分、三等功每次10分、优秀士兵每次3分、嘉奖每次2分、军龄每一年5分,依次进行累计加分。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乘以30%加上档案分乘以70%计算。笔试成绩、档案分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笔试时间:2013年4月18日 上午:9:00—11:00。
4、考试、考核成绩在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和聘用计划,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档案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档案分完全相同时,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最新体检标准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挑选单位。经批准聘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派遣手续。被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110144
区民政局 4110245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 4110117
查询网站: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qhrss.gov.cn)。
附件: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 山 区 民 政 局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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