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6 16:14:03 文章来源:东营人才网
2013年东营市计量测试检定所聘用工作人员招聘简章(2)
(二)资格审查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考试、面试阶段,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采用百分制,按40%计入总分),笔试内容为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基本技能。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1:2的比例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采用百分制,按60%计入总分)
面试包括个人简单介绍情况及个人的特长、优势等,现场回答专家提问。个人介绍不超过10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本科1200元,硕士研究生13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待遇为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基础工资为大学本科1400元,硕士研究生1500元,绩效工资根据单位和个人工作效率按月发放。按规定为个人缴纳各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享受国家法定的假期、劳动保护和培训教育。
食(每月补贴150元)、宿、交通个人自行解决。
本简章由东营市计量测试检定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8331366
企业微信客服
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