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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苍山县检察院招聘补充机关服务中心人员简章(2)

2013-04-16 17:34:03 文章来源: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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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苍山县检察院招聘补充机关服务中心人员简章(2)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4月24日下午2:30至5:30。

  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srbj.gov.cn/)公布。

  五、体检、政审、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政审、考核人选。对因弃权、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七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组织实施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0539-5121719 0539-5211424

  附:1、苍山县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招考职位表

      2、报考承诺书

      3、报名登记表

  中共苍山县委组织部

  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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