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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夏津县教育系统招聘中学教师简章(2)

2013-04-17 13:15:26 文章来源:夏津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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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笔试实行异地命题、异地阅卷。

  2、面试(说课)

  报考一中和六中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说课)人员,特别紧缺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比例。

  报考双语中学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包括已被一中、六中录取的人员),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说课)人员,特别紧缺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比例。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所报考岗位现行教材中的指定内容说课。30分钟准备时间,实行封闭式备课、说课,教材由组织者提供,说课不得用多媒体等电教设施器材。面试后当场宣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其招聘资格。

  面试考官由异地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在中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骨干教师担任。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选。对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按学历层次、笔试成绩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一中和六中的考生,按照高分先选的办法确定岗位。

  1、考察: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除特殊情况经县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夏津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考试、考察体检、招聘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附件1:夏津县教师招聘职位表

  附件2: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

  夏津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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