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5 11:35:05 文章来源: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3年日照市岚山区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简章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省、市驻岚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根据《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决定通过使用公益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安置条件的24名就业困难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原则上具有岚山区常住户口;
(三)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77年4月30日至1995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技能;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六)须属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一户两代、夫妻双方失业人员;4、城镇特困家庭失业人员中的现役军人配偶、烈属及其子女、区及区以上劳动模范;5、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6、其他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岗位
岚山区各乡镇街道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1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岚山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明珠路北首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各乡镇街道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也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报名,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将报名材料汇总后于5月13日前报区劳动就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