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2 10:42:54 文章来源:山东华图
2013年山东公务员面试:转角遇到罚
【事件概述】
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随意横穿马路、践踏草坪,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等这些“中国式陋习”近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热议,不久前,陆续有城市对此类行为进行处罚。温州市于4月1日起开罚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各辖区交警大队统一处罚力度——罚款5元。
【背景链接】
《温州都市报》4月1日报道:温州市今起开罚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各辖区交警大队统一处罚力度——罚款5元。5元的罚款采取现场缴纳的方式,由交警开具罚单。为此,不少一线民警称会在口袋里多准备零钱,以便找零。若当事人不接受罚款,在自愿原则下,可参与交通劝导管理,时间基本在半小时以内。
而上个月起,浙江杭州、宁波等城市已相继对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广西新闻网: 2013年3月27日,柳州开始对“中国式过马路”进行处罚,首日有11名行人因闯红灯被处罚款,还有欲闯红灯过马路的730人接受交警劝导。当地交警部门对行人闯红灯处罚10元,对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处罚50元。
《 中国青年报 》2012年12月13日,北京朝阳交通支队奥运村大队近日在慧忠路口对“中国式过马路”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仅半小时就查处了19名闯红灯的行人,对其进行罚款10元的处罚。
【相关评论】
广州日报:治“中国式过马路”可罚但不能全靠罚
整治“中国式过马路”,虽然各地措施不尽相同,但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把“罚款”放在首选上,所不同的只是罚款额度的多少而已。
客观而言,对交通违章的行人车辆进行罚款,确实可起到整治的作用。但我们还应看到,罚款有利也有弊。当有些交通违章者以没有钱交罚款而和执法交警纠缠不清的时候,往往会极大增加交警部门的执法成本。“执行难”问题,对交警部门的执法决心和执法智慧,无疑是个不小的考验。
另一个方面,“中国式过马路”也并非全是因为行人法律意识淡薄,文明素质不高,有些时候存在客观原因。因此,要从根本上整治“中国式过马路”,就不能一蹴而就,一罚了之。
人民网:行人闯灯罚款10元 能否告别“中国式过马路”
罚款虽小,整治陋习事大。10元钱罚款虽不多但是一种导向,更传递这一种信号,那就是让一些肆无忌惮的行人知道了行人不遵守交通法则一样要受到法律制裁。
有数据显示,我国每年超过1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其中有八成是由于行人或非机动车违章造成的。笔者认为,行人闯红灯,不仅影响城市环境和交通秩序,为城市文明形象丢分,而且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番北京将整治行人违法明确纳入秩序整治重点实属必要。
新华每日电讯: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启示重塑规则
一个社会的规则,应该有刚性的执行,让不守规则者付出代价,才能让公众养成规则意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行人闯红灯以及不走“斑马线”会被处以5 元到20元的罚款。交警部门或认为罚款数额少执行起来太麻烦、或因为担心违法者众难以处罚。规则长期被无视,或被“软执行”,久而久之,规则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就是没有落在执行上,就会慢慢变成一种摆设,自然就越来越少人去遵守规则。
京华时报:管住行人闯红灯还需规则文明
闯红灯是一大社会顽疾,不独中国有之。从过往治理史来看,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是普遍做法。而在新一轮治理浪潮中,依法监管的特点更为突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违反通行规定,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行人闯红灯,无论是北京罚10元还是南京罚20元,都于法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