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3 15:22:22 文章来源:章丘人事人才网
2013年章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城管协管员简章(2)
(三)笔试
经资格审查和初检合格的人员请于2013年5月15日由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章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办公室(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测试内容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处罚法》和时事政治。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个人承担。不按要求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弃权、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市招聘主管部门批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均及时在章丘人事考试网(www.zqrsks.com)予以公布。
六、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由第三方代管劳动人事关系,其中包括:有关档案代管、人事关系代管、劳动合同签订、保险缴纳等事宜。招聘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使用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定期对招聘人员进行考核。合同期内,每月基本工资1300元,另有200元的绩效考核工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具体工作岗位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排。聘用人员执勤服装、装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合同期满,表现突出的优先续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用人单位相关内部管理规定的,用人单位将直接辞退给第三方。
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备勤,统一服装,住宿自理。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承担街面巡查、大型活动执勤等任务。
被聘用人员不具有城管执法人员和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七、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考试聘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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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章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协管队员报名登记表及初检登记表.doc
章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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