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3 16:15:51 文章来源: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淄博市鲁山林场、市原山林场招聘护林员公告(2)
(二)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护林技能、解决突发问题的能力等。技能测试包含2-3个题目,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技能测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技能测试费为每人70元。
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各占40%和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为护林员的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护林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测评的项目为5公里爬山越野。体能测评根据应聘人员测试成绩确定体能测试达标线,达标线以下的取消录取资格。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依次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范围。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核、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考核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体检原则上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示与录取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招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七、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791826
市林业局组织人事科 2184773
监督电话:市纪委干部室 3182064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淄人发[2007]128号和淄编办[2006]64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2013年淄博市鲁山林场、市原山林场招聘护林员岗位表
附件2:2013年淄博市鲁山林场、市原山林场招聘护林员报名表
附件3:2013年淄博市鲁山林场、市原山林场招聘护林员诚信承诺书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 博 市 林 业 局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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