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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德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2013-05-04 10:18:45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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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德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面试人选名单的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笔试结束后的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沟通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胜任相应岗位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15分钟试讲,5分钟答辩,特殊情况可延长。面试成绩试讲和答辩各占50%,满分为100分,在减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百分制计算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中级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体检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体检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采取座谈和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德州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如下优惠待遇:

  (一)对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泰山学者、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重点学科建设急需的教授等领军型人才,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协商相关优惠待遇。

  (二)博士研究生(包括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

  1、提供住房补贴5-10万元,用于购买住房(第一年先行支付2万元,其余的分八年支付,每年支付1/8;在德州购房的,可按借款一次性支付,每年冲销1/8)。

  2、来校工作前三年每月享受1000元生活补助。

  3、根据科研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2-5万元。

  4、无高级职称的,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的一年后在校内享受副教授有关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郭老师 联系电话:0534-8985818

  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566号德州学院人事处,办公楼918房间。邮编253023。

  电子邮箱:dzxyrsc@dzu.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德州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德州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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