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4 15:52:04 文章来源: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
201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德政办发[2006]35号)文件规定,经乐陵市委、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原则和标准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触犯法律,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撤消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现役军人,乐陵市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均在网上同步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5月5日9:00至5月16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 2013年5月6日9:00至5月17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5月6日9:00至5月18日12: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21日9:00至5月23日24: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二)报名事项
1、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乐陵人才信息网(http://www.sdllrc.com ),点击“201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初审: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考务费80元。应聘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乐陵人才信息网(http://www.sdllrc.com ),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