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7 09:04:55 文章来源: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郯城县纪委监察局公开考选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郯城县纪委监察局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选人员数量
本次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共3名。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郯城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和县直部门单位(不含市以上驻郯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较高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纪检监察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观念强,心理素质好;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计算机应用等能力;工作扎实,在现职岗位上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威信高。
3、年龄32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之后出生)。
4、2013年5月1日前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公务员,选调生报考的要符合上级关于选调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工作时间不满三年的为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选方法和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5月8日—9日,报名截止时间:5月9日下午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