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3 20:33:06 文章来源: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取消及核减计划公告
根据《2013年度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的规定,取消、核减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计划。应聘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请于5月14日17:00前向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地址:平邑县人才市场二楼,县城蒙山大道267号,联系电话:15762966906)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于5月15日17: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主动放弃。现将取消及核减的招聘岗位、计划公告如下: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取消计划 | 核减计划数 | 备注 |
1 | 平邑县合并招聘单位(普通类) | 道路桥梁岗位 | 3 | ||
2 | 平邑县合并招聘单位(普通类) | 水利工程岗位 | 2 | ||
3 | 平邑县合并招聘单位(卫生类) | 公共卫生 | 1 | ||
4 | 平邑县合并招聘单位(卫生类) | 影像诊断 | 1 |
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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