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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临沂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2013-05-13 21:09:31 文章来源:临沂高新区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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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临沂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职位考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不再递补。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临沂高新区网站(http://www.lyctp.gov.cn)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上级有关规定在指定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查,复查只有1次,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考察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地评价,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六、聘用及待遇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由临沂高新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工资福利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享受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及公积金等“五险一金”;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档案由临沂高新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免费提供代理。

  七、其它注意事项

  1、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慎重填报应聘岗位,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报考咨询电话:0539—7109979。

  附件:

  1、临沂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职位表

  2、临沂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临沂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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