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4 10:36:56 文章来源: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济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通知(2)
㈦县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五年或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上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累计工作两年以上(含试用期,截止到2013年3月15日累计时间为五年或两年)报考的人员,提交《公务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印章)。其中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累计工作两年以上报考的人员,还需提供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备案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印章)。
㈧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缓派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缓派证明材料并注明缓派原因)。
㈨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缴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缴纳考务费70元。
六、注意事项
㈠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招考部门除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外,还要对报考人员进行目测。对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济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
㈡请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济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名单按规定另行公布。
㈢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要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更换的,请尽快与报考的机关或部门联系确认。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537-2967956
七、资格审查部门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537-
市法院 5175602 市检察院 3011088
市公安局 2960082 市司法局 2716995
市地税局 2397623 市工商局 2883833
市委办公室 2348027 市纪委(监察局)2967764
市人大办公室 2967065 民盟济宁市委 2332932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967490 市教育局 232652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967927
市国土资源局 2670396 市水利局 2323259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239861
市渔业局 2967815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3155697
市人口计生委 2715765 市审计局 2163116
市政府外事侨务办2348660 市统计局 2966129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2907716 市煤炭局 3151621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606151
市档案局 2348462 市供销合作社 2216650
市地震局 2076121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655986
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 3239861
市中区 2167090 任城区 5661305
兖州市 3412116 曲阜市 4498402
泗水县 4365373 邹城市 5212876
微山县 8222661 金乡县 8709227
嘉祥县 6868609 汶上县 7218932
梁山县 7360180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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