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7 15:02:06 文章来源:临沂经济开发区网站
2013年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聘城管协管员简章(2)
四、考试内容和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笔试主要内容为城市管理及相关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该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相关素质及能力。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对拟聘用人员在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聘期间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3、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缴纳社会保险。
六、注意事项
1、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联系人:郑营 联系电话:0539-8785028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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