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8 10:18:54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补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13年补录公务员面试、体检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具体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
1.面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30日进行(面试于当天上午9时开始,8时50分未到场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在5月29日下午13:30准时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如因个人原因,逾时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不再补审、补试。
三、资格审查、面试地点及交通线路
地点:上海市汾阳路45号(汾阳花园酒店)7楼
交通线路:地铁1号、10号线陕西南路站下。(具体公交线路见附件2)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以上(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上述原则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1.2013年补录面试以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公告发布后,立即以电话或电子邮件(面试确认单见附件2)的形式向所报考直属海事局确认,确认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3日17:00,未按规定时间确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若考生决定自愿放弃面试的,请于2013年5月23日17:00前将《放弃面试申明书》(见附件2)传真或邮寄至所报考直属海事局。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申明书》的,视同自愿放弃面试,同时我局将考生情况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上海市汾阳路45号(汾阳花园酒店)7楼报到、参加验证、面试和体检,否则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不再补试。
2.考生报到、验证时,须提交: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5张。
(2)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以201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应同时提供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应同时提供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公务员面试登记表》(见附件2)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