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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济宁军分区招聘部分地方工作人员公告(2)

2013-05-20 20:00:20 文章来源:济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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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济宁军分区招聘部分地方工作人员公告(2)

  (二)报名地点

  济宁军分区(济宁市环城北路9号)。

  (三)报名材料

  1、应聘申请表(自行下载,A4纸打印),并粘贴近期二寸免冠红底彩照;

  2、军队退役证、身份证、户口本、高中毕业证;

  3、限定班长退役的人员,需提供档案内的班长任命登记表原件;

  4、限定大专以上学历和计算机专业的人员,需提供大学毕业证和专业资格等级证书;

  5、限定文电管理专业的人员,需提供在军、地报刊或杂志上发表文章的原件;

  6、限定水、电工专业的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7、党员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或单位开具的证明信。

  说明:报名人员要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济宁军分区会同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公安局、济宁市教育局,组织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另行通知考试与考核的时间、地点。部队退役人员考核的内容为体能、队列动作和“四会”教学,考试的内容为“三大条令”、军事基础知识、写作能力和面试。非部队退役人员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考试的笔试与面试。报名人员将按照考核与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的人员(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体检或政审有一项不合格的人员造成的空缺,依次进行递补。报名人员的考核、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政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济宁市人社局网站(www.jnsi.gov.cn)进行公示。

  四、聘用管理

  济宁军分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组织岗前培训,发放人员工资和交纳五项社会保险。军分区每两年组织对受聘人员进行一次综合考评,考评不合格者将被解除聘用合同。

  五、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我市事业单位大学毕业生就业工资待遇水平确定,所需经费采取济宁市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列入市财政预算进行保障。

  六、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由济宁军分区纪委全程参与并负责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工作人员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秉公办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遵守招聘纪律,诚信应聘;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本公告由济宁军分区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2937628

  附件:济宁军分区招聘地方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

  山东省济宁军分区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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