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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13-05-21 08:57:53 文章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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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4)刑法学(犯罪学研究方向)专业1名。

  3. 管理岗位招聘人数及专业条件

  (1)法学专业1名;

  (2)会计学专业1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3)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2名,本科须为计算机网络工程专业。

  (4)安全保卫岗位2名,法学专业。

  (三)检察日报社招聘3名(编辑记者岗位2名,财务岗位1名)

  1. 基本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检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3)身体健康;

  (4)中共党员;

  (5)须符合规定的进京或留京条件。

  2. 编辑记者岗位专业条件

  新闻、中文、法律专业,热爱传媒工作,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策划报道能力,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优先。

  3. 财务岗位专业条件

  财会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财务工作经历优先。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于2013年5月20日10时至5月23日18时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www.spp.gov.cn)通知公告栏内的报名系统报名,每名考生限报1个职位。对报名人员,招聘岗位所在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初审,高检院政治部负责进行复审。资格审查结果于2013年5月27日前在高检院门户网和正义网上发布。

  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低于5:1的,可以相应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资格确认及准考证办理

  2013年5月下旬,发布笔试公告。办理准考证人数与岗位数比例低于3:1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笔试

  笔试于2013年6月上旬进行。

  (四)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报名考生与报考岗位数5:1的比例(最低不低于3:1),确定面试人选。2013年6月中旬发布面试公告,举行面试。

  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低于上述最低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体检和考察、公示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各岗位的体检、考察人选。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人选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可以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并发布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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