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2 10:07:50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2013年青海省地震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2)
3. 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4. 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全或故意瞒报、谎报个人主要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5月24日前主动青海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进行确认,电话:0971-6119063。
五、面试要求
面试时间: 2013年5月31日(周五)上午9时整。考生须于8:30分到达考场,截止当天上午8:5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青海省地震局三楼会议室
六、体检、考察相关情况说明
青海省地震局2013年度招录机关工作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占50%、面试占50%合成。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人数3倍时,考察人选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其中,体检的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1:1;考察的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1:1。
七、联系人及电话
刘海宽 0971-6119063
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
特此公告。
青海省地震局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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